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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5-08-21 18:25:48  来源:  作者:  浏览: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的通知

太爱卫〔20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阜爱卫会《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阜爱卫〔2014〕9号)精神,认真落实《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和县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秘〔2014〕22号),扎实推进我县市级卫生创建活动,促进全县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现将(阜爱卫〔2014〕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附《太和县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政办秘〔2014〕22号),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抓好组织实施。

                         太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4年9月9日

阜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阜爱卫〔2014〕9号

关于印发阜阳市2014年-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省爱卫会《关于下达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皖爱卫〔2014〕1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推动全市城乡环境明显改善,力争实现全市卫生创建工作目标,经征求市住建委、市市容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爱卫办等单位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组织实施。

                     阜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4年8月14日关于贯彻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皖办发〔2014〕15号)和省爱卫会《关于下达全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皖爱卫〔2014〕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全省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城乡环境、预防疾病和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目的,动员全市上下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1、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从2014年开始,力争到2017年,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我市任务要求。具体指标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年限见附表。

2、全市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4〕2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卫生创建目标任务的通知》(阜政办传〔2014〕50号)精神,全市2014年-2017年卫生创建工作目标为:

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每年各区力争创建成1-2个市级卫生镇、3-5个市级卫生村(社区)、10-20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15年-2017年,颍州、颍泉、颍东三区每年要分别创建成1个省级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村(社区)。

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上县,每年各县(市)力争创建成1-2个市级卫生镇(县城)、3-5个市级卫生村(社区)、10-20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015年-2017年,各县(市)每年至少创建成1个省级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村(社区)。

至2017年底,力争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卫生创建目标任务,即创建成1个省级卫生城市、1个省级卫生县城、9个省级卫生镇、65个省级卫生村。

三、保障措施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与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爱卫会相关目标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要加强指导与督查,并负责有关数据汇总与上报工作。

2、各地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市爱卫会不定期采取现场会、观摩会、协调会等形式推动各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报告市爱卫办,并由市爱卫会及时进行通报。

3、市爱卫会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开展综合督查,监督各地落实工作进度与质量,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力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附表:阜阳市2014-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表附表:

阜阳市2014-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14

年计划

2015

年计划

2016

年计划

2017

年计划

目标责任

单位

市直牵头单位

市直协办单位

1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4

95

97

98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市容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

2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85

88

90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3

城市农贸市场数(总数∕已达标数)

62∕47

65∕51

65∕55

66∕58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

4

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

40

45

50

55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市农委

5

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2

5

7

10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了、市水务局

6

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数(个)

40

40

42

50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住建委

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7

农村集中式代水人口比例(%)

45

50

58

66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

8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34

37

40

45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市爱卫办

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政办秘〔2014〕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太和县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 


太和县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市级卫生创建活动,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卫生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阜政办秘〔2014〕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大开放、大投入、大民生、大发展,全市领先、全省进位”的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城乡环境、预防疾病和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为目的,动员全县上下积极参与,坚持不懈地开展卫生创建活动,着力解决城乡建设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形成全社会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争取早日实现创建“安徽省卫生城市”目标。

  二、创建目标

  对照安徽省卫生镇(县城)、卫生村(社区)、卫生先进单位标准,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从2014年起,力争用5年的时间,将我县创建成为市级卫生县城。通过抓基层、打基础、稳步推进的办法,力争用3-5年的时间,有20个乡镇创建成市县级卫生乡镇,2/3的村(社区)创建成市县级卫生村(社区),2/3的单位创建成市县级卫生先进单位。

  今年选择基础设施较完善、卫生创建制度较健全的旧县、倪邱、肖口等镇先行试点,试点乡镇要选择1-2个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社区)创建成市县级卫生村(社区);选择2-3个县直单位创建成市县级卫生先进单位。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卫生管理组织体系,形成常抓不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把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议事日程;加强爱卫会办公室机构队伍建设,各爱卫会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落实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做到人员、经费、任务、职责四落实,确保卫生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把卫生创建活动作为爱国卫生运动的总抓手,坚持长年抓,稳步推进,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县爱卫办,配合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卫生创建活动。以“城市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市政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确保城乡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绿化覆盖率、城市各类环卫设施等符合相关标准,城市环境不断得到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城乡市容环境面貌有显著改观。(责任单位:城市建设指挥部、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市容局、林业局)

  (三)加大市容管理力度,确保环境面貌整洁。以城(镇)中心区域和主要道路为重点,落实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管理。以“依法治乱”活动为抓手,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着重清除道路沿线以及绿化带内垃圾,对招牌、遮阳(雨)篷、果皮箱、休闲座椅、候车亭、指示牌、广告牌、照明设施等进行统一规范设置并重点清洁。做好背街小巷、施工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清除暴露垃圾,不留卫生死角。加大城(镇)公共旱厕改造力度,加强公厕保洁管理。清洁交通枢纽、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环境。清除乱设摊、乱停车、乱堆物等现象,规范交通秩序,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责任单位:县文明办、环卫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住建局、市容局爱卫办、交通局)

  (四)加强农贸市场改造,规范“五小行业”管理。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力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改善市场内环境卫生,做到农贸市场内摊位整齐有序,摊位内外地面整洁;开展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设摊、“伸舌头”经营等现象。加强农贸市场及周边垃圾箱、厕所的保洁管理,认真落实除“四害”工作制度。规范“五小行业”(即小食品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管理,严格审批,加强监管。(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卫生局、食药监局、市容局)

  (五)推进环境保护工作,治理环境污染。加大环境执法和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区域降尘量,加强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工业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加快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设,严防重大污染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县环保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局、工业局、各乡镇政府)

  (六)加强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公共卫生监管与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共场所和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与监测,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加大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力度,实行食品生产经营、流通和餐饮等领域的全程监控。(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食安会成员单位、爱卫办、各乡镇政府)

  (七)加大病媒生物消除力度,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坚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确保“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预防控制传染病流行。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专业公司参与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八)加强社区和单位卫生管理,争创卫生先进单位。社区和单位要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争创卫生先进单位。做到环卫设施完善,卫生状况良好,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无违规饲养畜禽现象。(责任单位:县文明办,配合单位:县环卫局、爱卫办、各社区、县直各单位)

  (九)加强镇、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做到常态化保洁。按照《阜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市级卫生创建标准,逐步加大投入,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队伍,完善镇、村环境卫生设施。积极开展农村旱厕改造,抓好国家改厕项目的落实;着力清除宅边、路边、河边、田边的暴露垃圾,清除“白色污染”,规范农户房前屋后堆积物。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落实常态化保洁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配合单位:县爱卫办、环保局)

  (十)加强城乡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网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扩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覆盖面。积极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机关、大众传媒等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着力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

  (十一)做好卫生创建资料整理和编撰工作。进一步规范卫生创建的资料整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做到数据准确、逻辑合理、条目规范、资料完整,充分体现卫生创建的过程和实绩。(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各乡镇政府、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可以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和城乡卫生面貌,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卫生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卫生创建工作作为利民惠民的一件好事实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提上工作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措施,逐年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市级卫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创建活动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营造卫生创建的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加大舆论宣传与监督力度,对在卫生创建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高频率的宣传报道。对创建不力、整改不善、问题突出的要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三)明确任务,加大投入。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创建计划,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爱卫会要注重组织、协调、运作和实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搞好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强大的创建工作合力。要加大卫生创建工作的经费投入,从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要将卫生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确保卫生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四)注重结合,整体联动。要把卫生创建工作与城市“依法治乱”、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美好乡村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作为卫生创建的示范点,要先行先创。要把卫生创建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将卫生创建纳入县级文明创建的考核内容,在评比中征求县爱卫办意见。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卫生创建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长年坚持的艰苦细致工作,必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爱卫会每年将组织爱卫办和卫生、市容、住房城乡建设、工商、教育、财政、环保、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县爱卫会要通过日常巡查、明查暗访、督查通报等方式,掌握工作进度,推动工作落实。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爱卫会要予以通报表彰,并向市级申报。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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