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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0 12:11:24  来源:  作者:  浏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太卫医〔201429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手足口病报告病例增加,发病率较去年同期上升。由于手足口病传播途径多,容易引起流行或暴发,随着气温升高,手足口病流行季节的到来,手足口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切实保护全县广大儿童身体健康,现就有关防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充实防治工作队伍,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扎实、有效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二、做好疫情监测与分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县疾控中心继续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报告与分析工作,不断提高疫情报告工作质量。按照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防控指南(2009年版)》要求,密切关注手足口病流行动态,及时准确掌握疫情信息,分析疫情发展趋势,针对疫情形势,提出防控对策,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指导,规范各项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县疾控中心对出现聚集性病例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

三、强化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病水平

各医疗卫生单位近期要组织开展本单位医护人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再培训,重点学习手足口病诊断标准、处置及转诊流程、防控措施等,使广大医护人员进一步巩固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诊疗原则、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基层手足口病例的发现率,特别是提高临床医生对重症手足口病的早期识别能力,使危重症患者能及时得到有效救治。

四、实行预检分诊,做好分级诊疗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登记、筛查和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不得截留手足口病患者,乡镇以上卫生院仅可收治轻症手足口病患者,对于病情稍重、病情复杂的患儿要及时转诊到定点救治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我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会诊管理,实行首诊负责制、专家会诊制,规范手足口病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工作。要加强院内感染管理,规范手足口病患儿的隔离治疗,严防院内感染。

五、加强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与当地学校、托幼机构的协调联络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经常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督促落实晨检制度,指导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对发现有聚集性病例时,及时向教育部门进行信息反馈,提出预防控制意见,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六、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防病知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让儿童家长知道手足口病的防控知识和预防措施,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防病工作的积极性。

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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