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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太和县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15-08-22 17:29:41  来源:  作者:  浏览:

 

  

关于印发《2015年太和县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卫应急〔2015〕94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5年太和县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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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6日


 2015年太和县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应急预案
    

为应对今年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做好我县灾害期间的卫生防病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太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太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一)有效控制洪涝灾害发生后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将疫情控制在低发水平。

(二)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确保受灾群众饮用水安全及应对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努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太和县卫生系统洪涝灾害防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自强

副组长:齐 红、梁 博、谭文华

成 员:唐廷玺、李福同、鲍绍刚、李春贵、王允田、邢 锋、于思东、杨秀丽、路振坦、朱小虎、孙效强、吕桂敏、于东冬、刘 哲、蒿 杰

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县卫生系统救灾防病工作,制定救灾防病工作预案;整合全县卫生资源,统一调配使用;做好救灾防病的宣传教育、物资储备、灾民饮水、饮食卫生安全、疫区消杀和洪涝灾害导致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协调救灾防病工作中与其它部门的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齐 红

成 员:鲍绍刚、路振坦、王允田、吕桂敏、许腾飞

主要职责: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救灾防病工作落实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救灾防病的宣传、信息收集、简报编发、车辆调度等。

2、疫情信息组

组 长:李春贵

成 员:李永中、孔德广、荆 雷、张西才、闫健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灾区疫情监测、报告;重大疫情的调查、处理与指导;灾民饮水、饮食及卫生环境的消毒、监测;灾区疫情信息的收集、上报等。

3、医疗救治组

组 长:梁 博

成 员:朱小虎、孙廷强、颜鹏飞、孙 杰、吴 刚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灾民疾病的救治、医疗情况的收集、上报;救灾医疗小分队的组织、调派;医疗器械的统一调配;重大病情的会诊抢救及工作的落实检查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梁 博

成 员:于东冬、孙效强、蒿 杰、刘 哲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防病药品、器械、物资供给及经费筹集;救灾防病物资捐赠接收与发放;物资经费的供给、发放、审计与检查。

(二)成立应急处置专业队伍

1、医疗救援小分队6支

太和县人民医院医疗小分队2支、太和县中医院医疗小分队2支、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小分队1支、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医疗小分队1支。

要求每支医疗小分队配备3-5人,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医师、护士和药剂人员组成,并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带队。每支医疗小分队自备不少于1万元的救灾药品。

2、防疫及食物中毒应急小分队暂定3支

太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卫生监督所配合。

要求每支小分队配备防疫、消杀、检验、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需的救灾防病消、杀、灭药械和车辆等。

3、各乡镇卫生院都要成立相应的医疗、防疫小分队,配备足够的救灾药品和消杀灭药品,深入灾区第一线和每一户灾民家中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三)职责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  

1、动员广大医疗、疾病控制人员投入救灾防病工作;成立医疗、防疫小分队,赶赴灾区进行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等工作。

2、及时、主动向县政府汇报和向有关部门通报防病、治病情况;分析灾区防病形势,做好政府参谋。

3、合理安排使用救灾防病经费;做好有关药品、器械和消毒用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4、制定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度和预防控制传染病、饮水污染、食物中毒处理的方案;做好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5、灾区若发生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工作,要迅速扑灭疫情。

医疗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深入灾区驻点或巡回开展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等。

2、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监测、登记和报告工作。

3、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防病药品的发放和防病知识宣传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重点指导做好灾区饮水消毒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开展消杀灭和防病药品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防病知识宣传。

2、负责做好疫情的监测、分析、预测和报告工作,科学指导救灾防病工作。

3、参与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饮水污染、食物中毒处理的方案,并对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培训。      

4、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力求迅速把疫情控制和扑灭在初发阶段。确保灾后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      

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救灾防病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救灾防病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救灾防病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救灾防病工作的几个重点阶段及主要防控工作      

第一阶段:洪水上涨或居高不下及内涝形成阶段。该阶段主要是庄台和低洼村庄水围,群众交通受阻,饮食、饮水困难,环境卫生恶劣。主要防控重点是把住“两口”(即饮水、饮食入口卫生关,厕所粪便卫生管理),严防因饮食、饮水不洁或污染造成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疾病的发生。      

第二阶段:洪水分流水势下降和内涝区退水阶段。该阶段以水退后环境污染、坑洼积水、虫媒易于繁殖为主要特点。其主要防控措施为开展消、杀、灭、服、清(消:对水退后村庄房屋、畜圈、厕所、水井及居住环境进行消毒;杀:杀灭蚊、蝇、虫;灭:灭鼠;服:服预防药;清:清理周围环境的垃圾、杂物,开展高温堆肥)工作与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      

第三阶段:灾情逐渐解除,生产生活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防控洪水后环境污染、虫媒增长而带来的相关传染病发生、应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加强防蚊、蝇、鼠措施,加强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监测。开展因灾情未能按常规免疫接种的免疫空白儿童进行免疫接种。同时,县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救灾防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灾情概况、救灾情况、疫情监测和疾病控制情况,所采取的防病措施、效果评价,防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和改进建议。      

四、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要特别重视疫情报告及疫情监测,保持疫情监测系统的敏感性。      

(一)疫情报告与分析      

1、应报告的疾病      

霍乱、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感染性腹泻,食物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      

(1)鼠疫、霍乱实行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各灾区乡镇将疫情于当日或第二日早8点前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      

(2)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痢疾、伤寒、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乙型脑炎、疟疾、血吸虫病、炭疽、感染性腹泻实行周报告,每周二把上周疫情上报到县疾病控制中心(如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3)发生不明原因疾病暴发,责任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城镇应于2小时,在农村应于6小时内),县疾病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现场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4)疫情报告应包括:疫情发生地点、单位、时间、发病(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原因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2、疫情分析      

各灾区应做好疫情分析,预测疫情发展趋势。疫情分析应有时间比较,如当年各月比、各旬比、当年与去年同期比等,疫情分析还应有地区比较,如灾区与非灾区比等。此外,还应有发生原因的分析及对今后防治工作的建议。      

(二)疫情监测的实施      

1、强化基层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县疾控中心要执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分析。紧急疫情应及时报告(不超过2小时),严禁隐瞒及谎报疫情,一旦发现依法处理。疫情要归口疾控中心负责。      

2、加强监测点的工作。对国家级和省级综合监测点,以及出血热、疟疾、腹泻病等各专业疾病监测点,在洪涝期间应进一步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可扩大搜索疫情范围,必要时设立临时监测点。      

3、保障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畅通,专报系统要固定专人负责维护,实行24小时值班。      

五、保障措施      

受灾地区防病工作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抓好预防控制霍乱、伤寒、痢疾、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型脑炎等重点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      

(一)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其它重点传染病实行周报。各乡镇应按时将疫情上报县疾病控制中心。在重灾区要建立并且加强疫情监测点工作,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灾区重点人群的监测,及时分析疫情发展趋势,以便适时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救灾防病期间,受灾地区传染病疫情及中毒事故情况未经上级许可,不得公布。      

(二)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要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要鼓励群众喝开水,在没有条件的地方,要推行用漂白粉及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饮水消毒措施要落实到每家每户。      

(三)做好灾区食品卫生指导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发生。要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防止群众食用腐败变质的食品,误食被农药和其它化学工业品污染的食品及毒蕈。在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时期,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以保障食品安全。     

(四)消灭蚊蝇鼠害。为保护聚集人群,应重点实施对帐篷、窝棚、临时垃圾点、厕所蚊蝇、鼠类的消毒杀灭工作和做好蚊蝇孳生地的处理。并在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消毒处理。      

(五)做好非灾区的疫情控制工作。夏秋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对鼠疫、霍乱、炭疽、肝炎、伤寒、痢疾、流行性出血热、疟疾、乙型脑炎等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各乡镇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抓好本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控制疫情的蔓延和发展,同时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播。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组织专人指导群众,及时清除、处理垃圾、人畜粪便和尸体。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要及时作好消毒和卫生处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因地制宜地把简便易行的防治措施和卫生知识教给群众,提高他们的自我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要充分发挥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特别是村、居委会的卫生组织及爱卫会的作用,分片负责,配备一定的药品器材,开展群防群治,使各项宣传教育、防病治病的技术措施在各个环节得到落实,做到防病治病到位。盛夏灾区高温酷暑,灾民居住防护条件差,容易发生中暑,应做好防暑工作,并做好防治中暑的必备药物准备工作。

(七)做好应急准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应急准备,把突发疫情、灾害事故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救灾防病预案,充分做好组织协调、队伍配备训练、药械物资供应等准备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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