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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太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4-03-20 12:17:37  来源:  作者:  浏览:

 

 

关于印发《2014年太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太卫农〔201434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4年太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2014年太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办法

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全体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纳入省政府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根据《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皖卫防〔200985号)、《安徽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试行)》(卫疾控秘〔2010576号)、《安徽省2014年卫生类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太和县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卫监〔20093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督促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城乡居民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为城乡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和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科学合理。

2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3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4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

三、考核对象

项目具体执行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四、考核内容

1组织管理。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

2资金管理。包括资金拨付、使用等。

3项目执行。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五、考核方法

1县卫生局每季度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1次督导(第二、第四季度督导与半年、年终考核一并开展),对于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且位居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10分、8分、5分做为加分因素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对于不能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且位居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扣除10分、8分、5分作为减分因素,计入年终考核成绩并全县通报。每年进行两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考核各占全年考核总分分值权重的40%60%,年终汇总,形成全年考核成绩。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主要负责人考核任用的主要依据。

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内部绩效评估等工作,每月进行内部自查自评。同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结合实际,对所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兑现服务经费。

3县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采取打分制,满分350分。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标准,制定《2014年太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见附件)。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月份,县卫生局组织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和第二人民医院要按照项目督导责任分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考核、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然后由县卫生局汇总打分。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值分别为298-350分、263-297分、262分以下。

4考核结果在有关网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在地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县卫生局申请复核。

5考核结果与下拨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挂钩,同时作为对单位表彰奖励及负责人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6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1143项服务项目中,考核如发现有一项是虚假的,本类别项目均不得分;如在2类以上(含2类)项目中发现有虚假的,考核按不合格对待。

六、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和拨付

12014年,1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常住人口人均30元标准筹集,11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实行分类考核,逐类兑现经费,每类根据完成工作量按比例兑现。

2.分类资金分配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人均30元,其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占9.36%,健康教育占10.8%,预防接种占9%,传染病报告与处理占5.12%06岁儿童健康管理11.76%,孕产妇健康管理10.04%,老年人健康管理22.16,慢病管理(高血压)10.04%,慢病管理(糖尿病)4.40%,重型精神疾病管理1.80%,卫生监督协管5.1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参照补助标准,每建立一个居民健康档案10元;健康教育每院、中心23000元,健康教育村、站1800元;预防接种和乙肝补种每剂次4.5元;传染病报告与处理每院、中心13000元,传染病报告与处理村、站400元;儿童保健每人258元;孕产妇每人413元;老年人保健每人90元;高血压每人90元,糖尿病每人120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每人280元;卫生监督协管每院、中心20000元,卫生监督协管村、站800元;剩余资金用于中医药服务和其他统筹使用。

根据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承担的任务,乡镇卫生院经费应占60%,村卫生室经费应占40%

(二)经费使用和管理

1.严格管理,专款专用。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2.专帐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制度。

3.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一经发现,将扣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4年太和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                                                                               (计分350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数据资料来源

评分标准

1、组织管理
(35
)

1.1制度建设
(10.5
)

1.1.1政策制定
(7
)

制定或转发本地区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或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办法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有关料。

满分7分。
①实施方案或服务规范11项服务;1.75分;
②绩效考核方案明确11项服务考核指标、质量和数量考核标准,并明确了与资金分配
挂钩的结果应用;3.5分;
③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支出范围,并制定了11项服务逐项补助参考标准;1.75分;

1.1.2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3.5
)

基层公共卫生设立/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职责的有关文件、工作记录或资料

满分3.5
明确公共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1.75
有专/兼职机构管理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记录或资料;1.75分。

1.2管理和
考核(17.5)

1.2.1人员培训
(3.5
)

乡镇卫生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培训通知、培训记录或资料

满分3.5
有培训通知;1.75分;
有培训记录或培训教材等资料;1.75分。
乡镇卫生院提供的材料与村室人员接受培训情况不能印证的,本项得0分。

1.2.2绩效考核
(7
)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对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科室、村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全面绩效考核。

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报告结果、绩效考核过程记录、考核结果应用的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

满分7分。
有绩效考核报告(含考核结果)1.75分;
绩效考核内容完整,包括11项服务;1.75
有绩效考核过程记录;1.75分;
有考核结果应用有关文件和财务凭证;1.75
乡镇卫生院提供的材料与村室接受绩效考核及考核结果落实情况不能印证的,本项得0分。

1.2.3日常管理
(3.5
)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以及对村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信息报告管理情况。

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的工作记录和有关资料。。

有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数据收集审核和督导3.5分;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督导材料不能印证的,本条不得分。

1.2.4协作机制
(3.5
)

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人员培训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参与督导考核的记录和有关资料。

满分3.5分。                                                                                                         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3.5分;                                                                        

1.3信息化
建设(7)

1.3.1信息系统建设(7)

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

县级卫生综合平台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卫生院、村室人员基本信息全面录入系统。

满分7分。
建立符合安徽省规范要求的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3.5分;
实现电子健康档案、随访服务信息录入;3.5分。

2.资金管理
(70
)

2.1资金筹集(7)

2.1资金筹集(7)

2.1.1人均补助经费落实情况(7)

村卫生室落实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是否达到

满分7分。卫生院资金分配通知,核实村卫生室标准是否落实。查看由卫生院管理的村室五统一相关账务和记账凭证。

2.2资金
拨付(14)

2.2.1预拨资金拨付及时性(7)

2014年年度项目资金自县卫生局下达起,至村卫生室到帐周期。(2014年度每批资金的拨付和到账时间)

查看2014年度卫生院下拨村卫生室资金通知,村卫生室银行入帐通知。(查看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转账凭证、记账凭证、拨款通知单。)

满分7分。


2.2.2资金分配情况(7)

核实卫生院是否严格按照村室服务人口数进行资金分配

2014年度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财务支出凭证和相关账薄。

满分7分。
查看2014年度第一批资金的拨付到村室的资金人口数和后期县卫生局下拨资金人口分配标准是否一致。

一致:7分;

不一致:0分;

2.3资金支
出情况(28)

2.3.1村卫生室补偿情况(10.5)

核实2014年度,卫生院按照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考核情况,支付相应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情况。

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支出明细账。

满分10.5分。
查看2014年度每批资金的拨付到村室的资金合计和县卫生局下拨数是否一致,即是否全额下拨。未全额下拨0分。
注:查看基本公卫专项明细账,以领款单签字或者银行工资支付凭条为依据,若无此依据,本项得0分。

2.3.2资金支出率(7)

核实2014年度,卫生院、村室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资金支出率=机构年度项目实际支出额/机构年度项目到位资金总额×100%

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支出明细账。

满分7
得分=资金支出率×7
若无核算,完全无法明确资金支出金额,本项为0分。

2.3.3支出合规率(10.5)

2014年度,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否存在在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包括扩大支出范围、挪用、虚报冒领、支付依据不充分等。资金合规率=1-抽查到的违规资金额/抽查资金总额×100%

项目支出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每个考核对象各抽查不少于12份项目支出的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原则上凭证抽取应尽量平均在不同月份间,如凭证少于12份,则全部抽取)

满分10.5分。
得分=支出合规率×10.5分;;
若无专项核算,无法明确资金支出合格率:0分。

2.4财务管理情况(21)

2.4.1财务处理及时性(10.5)

卫生院、村卫生室2014年度账务处理情况;是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专项明细账。

查看卫生院、村卫生室资金填报表格,机构支出明细帐。

满分10.5
所辖村室账务处理完毕。3.5分;

卫生院建有基本公卫专项明细账。3.5分;

村室建有基本公卫专项明细账。3.5分;

2.4.2财务管理综合评定(10.5)

核实基层机构执行会计法规,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查阅凭证和财务报表,访谈相关人员。

满分10.5
卫生院和村室资金支出由卫生院院长“一支笔”审签:3.5分;
卫生院及村室会计凭证装订规范及时(村室账务应依村室为单位登记账务并装订凭证,多个村室账务不得合并装订一本)3.5分;

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相关耗材(含相关印刷材料等)有出入库登记:3.5

3、项目
执行
(245
)

3.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21
)

3.1.1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情况(21)

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健康档案是否真实,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
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档案中填写合格份数/抽查的真实档案总份数×100%

每村随机抽查居民健康档案。
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1)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2 )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

满分21
得分=(抽查的健康档案合格率/90%×21)-(不真实档案数×5.25)
抽查的档案合格率≥90%,得分=21-(不真实档案数×5.25)
4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本项为0

3.2健康教育服务(17.5)

3.2.1健康教育活动(17.5)

核实基层单位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安徽省规范要求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场地和
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满分17.5(乡镇占每项60%、村级占40%)
有健康教育场地:3.5
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符合要求:3.5分;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符合要求:3.5分;
健康教育讲座、咨询符合要求:7分。

3.3预防接种服务(35)

3.3.1抽查幼儿园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次接种情况(17.5)  3.3.2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及管理情况(10.5)3.3.3民生工程完成情况(7)

随机抽查适龄儿童的幼儿园登记情况和社区预防接种登记情况。
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率=抽查儿童中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人数/抽查儿童数×100%                                儿童信息化条形码使用率、上报及财率(省平台)。接种门诊日志登记完整率。                 疫苗规范管理情况。                      短信预约通知情况。                      是否按照安徽省民生工程要求完成全年任务。

每乡()各抽查2所幼儿园,每所幼儿园随机抽查2-4岁儿童20名,考核三项:幼儿园的查验接种证登记情况、适龄含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接种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儿童预防接种登记与幼儿园查验接种登记是否相符,  实地查看资料

满分35分。
每所幼儿园2014年查验接种证登记:1.75分;
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二剂次未接种人数≤2人,每所幼儿园:5.25分;
社区儿童预防接种登记与幼儿园接种登记不相符数≤2人,每所幼儿园:1.75分; 规范化接种门诊建设及管理中有一项不规范,扣3.5分,计10.5分;未完成民生工程任务,扣7分。

3.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28)

3.4.1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10.5) 3.4.2规范化儿保门诊建设及管理情况(3.5) 3.4.3抽查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3.5) 3.4.4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智能筛查每项各3.5

抽查儿童系统管理率=抽查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抽查的管理的0-6岁儿童总数×100%                           查看06岁儿童花名册                    儿童体检卡填写是否规范                  儿童健康管理率=辖区内06岁儿童健康管理人数/辖区内06岁儿童数×100

每村随机抽查15份的20140-6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优先抽查0-3岁儿童健康管理档案)。。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包括新生儿2份、1岁以内8份,1岁及以上5份。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查看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体检表。实地查看资料

满分28分。
3.4.1
项目得分=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80%×10.5分。抽查的儿童系统管理率≥80%,得分按10.5分计算。          06岁儿童花名册每漏登1人,扣0.35分,扣完为止。儿童体检卡填写,每卡每漏填写一项,扣0.35分,扣完为止。                                        3.4.3项目得分=儿童健康管理率/90%×3.5.

3.4.4每项未开展不得分,达50%每项得3.5分,每降10%0.7分。

3、项目
执行
(245
)

3.5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28)

3.5.1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10.5)3.5.2规范化妇保门诊建设及管理情况(3.5) 3.5.3孕产妇保健管理率(3.5)

3.5.4产后访视7

3.5.5叶酸发放3.5

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抽查年度中按相应频次的要求管理的孕产妇数/抽查的管理孕产妇总数×100%                                   查看孕管登记花名册册                        孕管保健手册填写是否规范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辖区内孕产妇保健管理人数/辖区内孕产妇数×100

随机抽查的2014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
每村随机抽152014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或孕产妇保健手册。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                    实地查看资料

3.5.1项满分28分。
得分=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5%×10.5分。
抽查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5%,得分按10.5分计算。 孕管登记花名册每漏登1人,扣0.3.5分,扣完为止;                            孕管保健手册,每册每漏填写一项,扣0.35分,扣完为止;                      3.5.3项得分=抽查的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0%×3.5

3.5.4项产后访视≥50%得满分7分,
得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50%×7分。

3.5.5项叶酸发放≥80%得满分,3.5分,
得分=抽查的产后访视率/80%×3.5分。

3.6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21)

3.6.1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21)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随机抽查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核查健康体检表。
每村随机抽查1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核查2014年健康体检表记录。根据档案记录,核对2014年度健康体检表填写的内容是否符合安徽省规范要求。未填写健康体检表的档案,视为体检表填写不完整。

满分21分。
得分=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21分。
抽查的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得分按21分计算。抽查的10份健康体检表中允许有2份辅助检查项目标注“拒查”。出现第三份上存在“拒查”项的健康体检表的,认为此健康体检表不完整。

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17.5)

3.7.1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情况(17.5)

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管理高血压患者安徽省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情况和血压控制情况。
①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②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次年内随访血压达标人数/抽查的进补的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100%

随机抽查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2014年服务记录。
每村随机抽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案。(1)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滞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3)核查2014年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压达标情况。

满分17.5分。
①抽查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14分;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45%×14)-(不真实档案数×3.5分;
4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
②抽查的患者血压控制率/45%×3.5分;
抽查的血压控制率≥40%,得分=3.5分;
血压控制达标值为
140/90mmhg.

3.项目
执行(245)

3.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17.5)

3.8.1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情况(17.5)

核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按2011年安徽省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情况和血糖控制情况。
①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②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抽查的真实档案中最近一年内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抽查的真实的年内已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随机抽查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核查2014年服务记录。
每村随机抽查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抽查档案数应满足至少10份不失访档。(1)核查档案信息是否真实;(2)在真实档案中,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档案填写是否符合2011年安徽省规范要求;(3)核查最后一次随访记录的血糖达标情况。

满分17.5分。
①抽查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14分;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45%×14)-(不真实档案数×3.5)
4份及以上不真实档案,得分为0分。
②抽查患者血糖控制:3.5分;得分=抽查的患者血糖控制率/35%×3.5分;
抽查的血糖控制率≥35%,得分=3.5
空腹血糖控制达标值为≤7.0mm01/L

3.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14)

3.9.1抽查的重性精神病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14)

抽查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抽查每年按照安徽省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人数/抽查的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每村随机抽查10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档案,核查2014年服务记录。根据档案记录,核查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要求。。

满分14分。
1
、得分=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7分。
抽查的规范管理率≥80%,得分按7分计算。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档案填写规范性及工作规范内容的掌握程度。现场考核,得分按7分计算


3.10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服务(21)



3.10.1抽查的传染病疫情况报告率(7)3.10.2传染病报告是否符合规范(7)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抽查的报告卡片数/抽查的时间范围内登记传染病例数×100%       门诊、各辅助科室传染病登记是否完整       是否有零月报现象

抽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14年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至少抽查10例不足10例的全部查。病例分布包括不同月份的病例,相同病列不能超过50%                     实地查看登记本

满分14分。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7分。
抽查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0           门诊、各辅助科室传染病登记本项目填写不全的,扣3.5分;                                   传染病报告出现零月报的,扣3.5分。

3.10.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7)

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要求,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的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的记录以及报告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制度建设文件等。

满分7分。
①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服务的记录:7分;
没有服务记录:0分。
②没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报告管理制度:7分;
没有报告管理制度:0分。

3.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17.5)

3.1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17.5)

核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按照asia28365卫监(2011)167号文件“关于印发《太和县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八、太和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考核。

满分17.5分。
考核时按照《考核细则》得分多少计算标化分

3.12中医药服务利用情况(7)

3.12.1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中医服务利用情况(7)

了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加强有关宣传的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医方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

满分7分。
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三类服务中的两类及以上并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7分;
1
类:3.5分;
未开展:0分。

1、以乡镇为单位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 (2)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7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3)高血压病人、糖尿病病人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45%45%55%以上。发现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0%以上。(5)健康教育完成年度工作任务。(6)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7)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卫生监督协管以县区为单位覆盖率达100%,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0%以上;使用“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达100%
2
、工作指标按比例扣分计算方法:(1)应得分=完成数/任务数*100%*该项分值。(2)应得分=实际管理率/规定管理率*100%*该项分值。
3
、公共卫生部分各种考核指标或率解释、计算见《安徽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4、每项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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