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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0 12:11:52  来源:  作者:  浏览:

 

 


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

太卫医〔201430

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营造廉洁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安徽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484号 )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451日起,医疗机构应在患者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解答其疑问。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第五人民医院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附后)。

二、对于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负责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三、各医疗机构要设置投诉电话,并在医疗机构内公布,同时将电话上报至县卫生局纪检组,县卫生局设立投诉电话为:8692718699262,各医疗机构应将我局及机构内设投诉电话印制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医疗机构要将医患双方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工作。

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我局将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局业务股联系电话:8699262

            201437


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

患者姓名:                住院号: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衷心感谢你们的信任,选择到                  (填写医疗机构与名称)就医。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共同面对疾病的挑战。在此,我们郑重承诺:

    一、秉持平等、仁爱、诚信的职业精神,以患者为中心,尽心尽责为患者治疗疾病。

    二、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各项权利。

    三、廉洁行医,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贵重礼品。

衷心祝您早日康复!

    法定代表人:(签章)

主管医师:

     

             医院:

    我们收到了贵单位的承诺书,认真阅读并理解了相关内容。在此,我们也郑重承诺:

    一、积极配合诊疗活动,如实提供病史等信息,尊重科学,对疾病诊断治疗中客观存在的危险作出慎重理智的决定。

    二、尊重医务人员,爱护公共设施,服从管理和安排。患者本人或患方代表要有效沟通协调好本方人员,共同履行好本承诺书。

    三、不向医务人员送“红包”、贵重礼品,共创廉洁和谐的医疗环境。

患者或患方代表:

           

卫生局投诉电话:8699271  869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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